(12)为员工配置符合规范要求的相关劳动保护用品,如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鞋、手套、安全帽等,并设置有洗眼器、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等防护救护器材。
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重大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和一般环境事件(Ⅳ级)四级。所以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本预案预警级别为四级预警,分别为Ⅰ级预警、Ⅱ级预警、Ⅲ级预警、Ⅳ级预警,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1、达到Ⅰ级预警标准,可能造成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由昆明市环保局启动红色预警;
2、达到Ⅱ级预警标准,可能造成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由西山区环保局启动橙色预警;
3、达到Ⅲ级预警标准,可能造成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由公司应急指挥部负责人(总经理)启动黄色预警;
4、达到Ⅳ级预警标准,造成环境影响的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由油库负责人启动蓝色预警。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型、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主要发布途径有电视台、广播、各类公共显示屏、短信息、互联网、内外部有线电话和无线通信等。预警公告内容详见表5.1。
表5.1 公司突发事件预警公告
序号 |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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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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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预警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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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预警区域或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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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预警起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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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可能影响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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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警示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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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应采取的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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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发布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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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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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应急指挥中心人员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判断有可能发生外界环境污染或已经发生污染事件,应立即通知指挥中心负责人等到达现场,指挥中心负责人根据现场情况预测可能造成的后果和污染程度、紧急程度、发展事态,对事件的级别进行预测,发出相应级别的预警公布。
发出预警,进入预警状态后,根据事件情况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①立即成立现场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负责启动相关专项应急预案;
②若发生Ⅰ、Ⅱ重特大突发环境事故应向全体员工和附近单位(中轻依兰、百江燃气)、居民(青鱼村)发布预警公告;应急响应中心应通知中轻依兰集团有限公司安环部部长、青鱼村书记、百江燃气站长,具体联络方式见“15.1.2外部救援单位的应急联系电话”
③转移、撤离或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④指令各应急救援小组进入应急状态,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⑤对事件现场实施管控,中止可以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⑥调集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⑦根据规定汇报公司、政府应急办、环保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等。
(2)若发出水体环境污染风险预警,发出预警后,应急指挥中心安排熟悉环境污染应急预案的人员24小时值班,安排班组检查油库各清污分流设施、各排口隔油设施处于完好状况,清理污水和雨水排放系统积存的污油、杂物,保持排水畅通,降低灾害条件下环境风险度。控制好事故应急池液位,并做好启动水体风险应急预案的准备。发出预警后后勤保障组应在现场准备好沙袋、吸油机、围油栏、化油剂、吸油毯等应急物资,做好应急情况下的封堵准备工作。
(1)预警结束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预警结束的条件: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隐患已消除;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事件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2)预警结束的程序
险情排除后,Ⅰ、Ⅱ、Ⅲ级预警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进行预警解除,Ⅳ级预警由公司应急指挥部宣布预警解除。
(1)预警结束后,应急救援办公室根据应急指挥部指示和实际情况,安排相关部门人员继续进行突发环境事件事态跟踪,直至事态隐患完全消除为止。
(2)应急救援办公室指导有关部门人员进行检查,查找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隐患,提出预防措施,明确落实责任,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
公司急响应中心设有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0871-68692998,装配数量充足的内线、外线电话以及防爆对讲机等通讯设备,建立24小时有效的报警装置,设昼夜值班室,在接到情况报告后,组织先期处置的同时,迅速通报相关单位,并及时查明事件详情,情况严重的由应急指挥中心决定拨打110、119或120求助。
电话或口头通知各部门。各部门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5.1.1.
(1)现场人员发现突发环境事件时,对事件进行初步判断,立即使用电话或对讲机汇报油库主任或副主任,值班领导收到事件信息后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应急指挥部负责人(总经理)于事发两小时内向西山区海口园区管委会及相关政府部门报告事件情况。
(2)若发生一般性油品泄漏造成环境事件,由岗位人员报告班组长及油库主任,再由油库主任向公司应急指挥部报告。
电话通报内容必须清楚、简明。包括:
1、通报人姓名;
2、通报时间;
3、事件发生地点;
4、事件基本情况描述;
5、伤亡报告;
6、处置措施;
7、协助事项。
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
(1)初报
初报采用电话和书面报告两种方式,主要内容包括:环境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情况、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初报从发现事件后1小时内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2 小时内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4 小时内书面上报。报告应采用适当方式,避免在事发地群众中造成不利社会影响。
(2)续报
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视突发环境风险事故进展情况可一次或多次报告,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续报根据应急处理工作进展情况每天上报,当情况发生特殊变化或有重要信息时应随时上报;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
(3)处理结果
处理结果报告在突发环境事故处理完毕后上报,采用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突发环境风险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突发环境风险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及损失、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责任追究等详细情况。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将公司各类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Ⅳ级响应。各级别响应机制见表7.2-1。
表7.2-1 分级响应机制对照表
级别 | 级别确认部门 | 启动应急预案级别 | 应急报告最高级别 | 预警级别 |
Ⅰ级 | 昆明市环保局 | 启动昆明市政府应急预案、有关西山区预案必须启动。 | 1、西山区环保局报昆明市环保局; 2、昆明市环保局报告省级相关专业主管部门。 | 红色 |
Ⅱ级 | 西山区环保局 | 应启动公司应急预案、西山区预案。 | 西山区环保局报昆明市环保局 | 橙色 |
Ⅲ级 | 公司应急指挥部 | 应启动公司应急预案,霞山区环保局预案视情况启动。 | 公司应急指挥部报西山区环保局和相关专业主管部门 | 黄色 |
Ⅳ级 | 公司油库 | 油库处置,应急预案视情况启动。 | 油库报公司应急指挥部 | 蓝色 |